為加強全縣民兵組織建設,提升民兵隊伍專業化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等法律規定,石阡縣人民政府、石阡縣人武部發布倡議,號召全縣符合條件的公民積極參加民兵組織。
一、參加民兵組織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國無防不立,民無兵不安”。民兵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不脫產的群眾武裝組織,是我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是實現祖國統一、保衛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民兵組織分為基干民兵組織和普通民兵組織,基干民兵是民兵組織的骨干力量?!吨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每個公民都應當主動增強國防觀念,積極履行國防義務,關心支持和參與民兵建設。
二、參加民兵組織的條件
(一)思想政治條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勞動,遵紀守法,品行優良。
(二)年齡條件。民兵主要從18周歲至45周歲符合服兵役條件的男性公民中選定;根據需要,可以吸收18-35周歲的女性公民、45歲以上的男性公民參加民兵組織;特別優秀的干部骨干、專業技術人員可以適當放寬年齡。
(三)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能夠正常參加軍事活動和訓練值勤等任務。
三、優先條件
以下人員優先編入基干民兵組織:共產黨員、退役軍人、具有專業技術特長人員(警衛、偵察、防暴、消防、抗洪、抗震、通信、網絡、電子信息、電力、修理、氣象、車輛駕駛、工程機械操作、醫療救護、法律、心理、輿論宣傳和新域新質領域等專業)、戶籍在本地或在本地長期工作生活的人員。
符合以上條件人員,經統一政治考核、體格檢查后由當地軍事機關批準參加民兵組織。
四、民兵的義務
積極參加國家建設,忠實履行國防義務,服從軍事機關和民兵組織的領導管理,服從命令、忠于職守、努力學習、刻苦訓練,按要求參加政府和軍事機關組織的集合點驗、軍事訓練、演練演習等活動,隨時響應國家號召,堅決完成搶險救災、維護穩定、動員支前等任務。
五、民兵的權利
(一)免費參加體檢?;擅癖磕臧凑毡鴨T征集體檢標準參加身高、體重、血壓、血常規等項目檢查。
(二)發放訓練補助?;擅癖鴧⒓榆娛掠柧毱陂g按有關規定發放補助。
(三)優撫待遇保障。倡導民兵優先待遇,民兵參加比武活動取得名次的,給予精神與物質獎勵,年底對優秀民兵進行表彰獎勵。具有專業技術特長且軍事訓練成績優秀個人可聘請為民兵教練員,根據組訓情況發放教練員工資(補助)。
六、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公民,可到經常工作居住的鄉鎮(街道)武裝部或石阡縣人武部現場報名,單位已經編有民兵組織的,可通過所在單位統一報名。
七、聯系方式
石阡縣人武部軍事科參謀范興松:17678966111
編輯: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