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新聞網訊 近日,石阡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物權保護案件,并邀請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縣紀委、縣政法委、縣檢察院等部門同志及縣法院部分員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等30余人到場觀摩,讓大家“零距離”接觸案件審理過程,“沉浸式”感受法院公開審理第一現場。
據悉,本案系物權保護糾紛原告王某斌與被告王某剛及案外第三人石阡縣某玻璃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原告王某斌與被告王某剛及案外第三人石阡縣某玻璃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石阡法院審理,判決被告王某剛及案外第三人石阡縣某玻璃有限公司“返還原告王某斌 190000 元。到期后,王某剛及第三人石阡縣某玻璃有限公司未履行返還王某斌借款,王某斌遂向石阡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原告王某斌通過法院執行交付該房屋,但被告王某剛提出了該房屋已租賃給第三人,根據“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該房屋未能成功交付,現原告提出抗辯,起訴要求分割房屋交付后的租金。
石阡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田景昌說:“為了實質性化解社會矛盾,我院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調查,查清了案件事實,庭前做了當事人大量的工作,導致這個案件在庭審中雙方握手言和,達到了社會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機地統一?!?/span>
庭審中,審判長嚴格按照庭審流程,原、被告雙方緊緊圍繞焦點問題進行舉證、質證、辯論,有條不紊地推進庭審進程,最后在現場觀摩人員的見證下,經現場調解,原告、被告意見達成一致,要求被告在一月內將該房屋交付給原告。
旁聽席上,大家表情凝重,專注聆聽庭審過程,通過“零距離”接觸案件審理過程,“沉浸式”感受庭審現場氛圍,對法院有了更直觀的認識和了解,并在“面對面”的普法中,認識到合理運用法律知識的重要性。庭審結束后,現場觀摩人員還對本次庭審的庭前準備、庭審程序、庭審駕馭、庭審秩序、庭審效果等環節進行了點評。
旁聽人員楊云仙說:“法官他們前期受理這個案件,看得出來非常地用心,非常地熟悉案情,所以在庭審的過程中,不論是法庭調查還是法庭辯論的環節都非常順利地進行,法官對這個案件的爭議焦點也歸納得非常的簡明,并且準確。我覺得這場庭審非常的成功?!?/span>
石阡縣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徐雷說:“我們主動邀請了檢察院、縣紀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來主動參與這個庭審觀摩,也是對我們法院辦案流程的一個監督。通過這種方式也讓我們這個審判管理或者是院領導能夠及時了解各個團隊的審判案件當中出現的問題,目的還是提升我們的辦案質量,讓老百姓在法院的審判過程中能夠感受到司法的溫暖和感受到公平正義?!?/span>
編 輯:黃 蓉
編 審:羅孝軍
審 核:代忠國
監 制:黃云霞
編輯:黃蓉